環保政策

廣積遵循環保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國際標準,將社會、環境和道德一併納入商業運作考量,以保護環境並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為後代保留一個健康安全的生存環境。

企業永續發展

企業永續發展是廣積自西元 2000 年成立以來始終抱持的經營信念與願景,而淨零排放則是企業永續發展必須重視且履行的重要課題。近年來,全球工業的急速發展已造成自然環境的污染、資源的耗損、以及生態的破壞等危及人類與其他生物生存的危機;此外,地球暖化導致氣候異常所帶來的生態和環境衝擊也不斷在全球各地發生。面對此充滿變動與不確定性的大環境,廣積配合政府政策,積極投入各項永續發展與環保改善計畫,並遵循環保相關法規以及國際標準,將社會、環境和道德一併納入商業運作考量,以保護環境並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為後代保留一個健康安全的生存環境。


廣積2022 ESG永續報告書



有害物質限用指令(RoHS指令)

有害物質限用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Directive 2002/95/EC,縮寫RoHS)是歐洲聯盟在2003年2月所通過的一項環保指令(但並非法律),定於2006年7月1日起生效,主要針對產品成分及在製造上的工程製程標準。RoHS的規範對象為工作電壓小於1000V AC或1500V DC的設備。RoHS指令規定,自2006年7月1日起銷往歐盟市場的電子電機設備中不得含有鉛、鎘、汞、六價鉻、聚溴聯苯(PBBs)、聚溴聯苯醚(PBDEs)等物質。


2011年7月1日歐盟正式公布RoHS指令修訂版(2011/65/EU),通稱RoHS 2.0,於2013年1月3日正式取代舊指令(2002/95/EC),管制物質為鉛(Pb)、鎘 (Cd)、汞 (Hg)、六價鉻 (Cr 6 +)、多溴聯苯 (PBB)與多溴二苯醚 (PBDE)六項物質。


2015年6月24日公告RoHS補充指令(EU) 2015/863,新增四項鄰苯二甲酸酯(DEHP、BBP、DBP與DIBP)為管制物質,並於2019年7月22日生效,合併2011/65/EU的6項管制物質,合計共10項物質,通稱仍為RoHS 2.0。


廣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積科技),自RoHS指令(2002/95/EC)公告後,廣積科技已針對RoHS指令相關要求完成原物料確認與製程轉換,以確保產品符合相關要求,並在RoHS指令更新生效前,提前因應確保產品全面符合要求。


10項限制物質清單

(Pb)

0.1%

(1000 ppm)

(Cd)

0.01%

(100 ppm)

(Hg)

0.1%

(1000 ppm)

六價鉻

(Cr 6+)

0.1%

(1000 ppm)

多溴聯苯

(PBB)

0.1%

(1000 ppm)

多溴二苯醚

(PBDE)

0.1%

(1000 ppm)

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DEHP)

0.1%

(1000 ppm)

鄰苯二甲酸丁酯苯甲酯

(BBP)

0.1%

(1000 ppm)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DBP)

0.1%

(1000 ppm)

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

(DIBP)

0.1%

(1000 ppm)

歐洲化學品管制政策 (REACH)

《關於化學品註冊、評估、許可和限制法案》(REACH,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是歐盟關於進入歐盟市場的所有化學品強制要求註冊、評估和許可並實施安全監控所制定的法令規範,已於2007年6月1日生效,並由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負責管理。

REACH屬於歐盟區域性法規,旨在改善環境和人類健康,同時提高歐盟地區化工產業競爭性。它也促進物質危害評價的替代方法,以減少在動物身上測試的數量。物質(Substance)、混合物(Mixture)與成品(Article)都需按REACH規範執行,必要時須向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進行申報註冊,未依規定者其物質、混合物與成品都不得進入歐盟市場。

註冊(Registration)

對產量和進口量大於每年1公噸的化學物質,生廠商和進口商有義務向歐洲化學品管理局進行註冊,並提交相應噸位的註冊卷宗(Registration Dossier),對生產量或進口量大於每年10公噸的化學物質要求提供化學品安全報告(CSR)。


限制物質(The Restricted Substances)

限制物質(物質、混合物與成品中)是在歐盟限制或禁止製造、投放市場或使用的物質。


授權物質(Authorization Substances)

對於添加到REACH法規附件14的物質,REACH法規對其使用和銷售指定了授權許可制度。


高度關注物質SVHC (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

具有以下危險特性的物質就可能被識別為 SVHC:

  • 根據 CLP 法規,符合分類為致癌、致突變或生殖毒性 (CMR) 類別 1A 或 1B 標準的物質。
  • 根據 REACH 附件 XIII,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積性和毒性 (PBT) 或非常持久性和非常生物累積性 (vPvB) 的物質。
  • 根據具體情況,引起與 CMR 或 PBT/vPvB 物質同等關注程度的物質。

廣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積科技),聲明相關產品不包含REACH的限制物質,對於高度關注物質(SVHC)的要求,廣積科技相關產品均參照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公布之規範進行配合,並不斷提高其遵守率。
  1. REACH高關注候選授權物質清單 (Candidate List / SVHC List)可參下列ECHA官網連結: https://echa.europa.eu/candidate-list-table
  2. REACH授權使用物質清單(Authorization List)可參下列ECHA官網連結: https://echa.europa.eu/authorisation-list
  3. REACH限制使用物質清單(Substances restricted under REACH)可參下列ECHA官網連結: https://echa.europa.eu/substances-restricted-under-reach

衝突礦產

採礦是一個密集的過程,涉及潛在的社會和環境風險,如果管理不當,可能會造成持久的負面影響。越來越多的研究表明,這些風險與鉭(Ta)、錫(Sn)、金(Au)、鎢(W) (3TG) 和鈷(Co)之外的多種金屬和礦物有關。

自 2010 年以來,許多公司被要求對其鉭、錫、鎢和黃金 (3TG) 的供應鏈進行盡職調查。美國《多德-弗蘭克華爾街消費者保護法》第 1502 條(多德-弗蘭克法案)以及歐洲議會和理事會的 (EU) 2017 / 821 條例(歐盟條例)要求公司繪製其供應地圖鏈、識別、評估和降低風險,並公開報告其盡職調查的行動和結果。

廣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積科技)在此聲明,我們盡力調查確保我們的供給鏈材料 鉭(Ta)、錫(Sn)、金(Au)、鎢(W)和鈷(Co),並不是來自剛果民主共和國(DRC)和它的鄰國。


根據廣積科技的供給鏈的資訊,在已知的範圍內不使用來自剛果民主共和國(DRC)和其毗鄰國家構成的衝突地區。廣積科技要求我們的供應商證明他們的產品與材料不使用來源為衝突地區的金屬。


廣積科技聲明並承諾不接受使用來自衝突礦區的金屬。同時,亦要求廣積科技的供應商:

  1. 必須履行礦產責任。
  2. 不使用來自剛果民主共和國(DRC)和其毗鄰國家構成的衝突地區的衝突礦產 鉭(Ta)、錫(Sn)、金(Au)、鎢(W)和鈷(Co)。
  3. 追溯所有產品中所含的 鉭(Ta)、錫(Sn)、金(Au)、鎢(W)和鈷(Co) 來源。
  4. 供應商須將此要求傳達至其上游供應商。

若有其他須協助之事宜,請聯繫廣積科技業務部門或發送email到sales@ibas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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